千年法脉烛照人心——评《法律深处是人心》
千年法脉烛照人心——评《法律深处是人心》
《法律深处是人心: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探秘》:龙大轩等著;法律出版社出版。

2025年9月,“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、创新性发展”正式写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》。《法律深处是人心: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探秘》一书应运而生。该书选取中国法律史上40余个典型案例,剖析案情、探究制度、揭示人性,由表及里深入挖掘中华传统法律文化所蕴含的经验智慧,为大众理解中华法系的独特价值提供了新的视角。
在传统的法律史研究中,研究者惯于从宏观制度和抽象理论层面展开论述,普通读者如同“雾里看花”。《法律深处是人心》通过以案例讲制度、以制度讲文化、以文化讲人性的方式,将法律知识连缀成鲜活的文化图景,使读者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。例如解读汉代“李充分家案”,先回顾案情,再介绍中国古代关于婚姻的法律规定,最终落脚人性、揭示人生智慧――用客观豁达的心态对待婚姻,既不能太随意,也不要太纠结。层层递进的笔法,将传统法律制度融于历史情境与人情冲突,真实可感,耐人寻味。
作为一部兼具学术底色的普及读物,《法律深处是人心》蕴含深厚的历史知识与法学理论。书中所引案例,囊括了中华法系具有代表性的制度、思想与文化,阐扬了民惟邦本、明德慎罚、德主刑辅、隆礼重法等区别于其他法系的独特文化标识。如在东汉“孙章矫诏案”中,中常侍孙章将兄弟共同犯罪、重判兄长的诏令错念成重判兄弟两人,导致弟弟被误杀,按律构成“矫诏”罪,当处腰斩。但律学家郭躬从“君子原心”的古训出发,强调审案需探究动机,主张孙章属于过失犯罪,建议依律判处罚金,最终汉明帝认可其建议,连连称“善”。这种审慎态度,彰显了中华法系“明德慎罚”的人本主义色彩。
书中穿插了不少诙谐故事、民俗谚语,调和了学术理论的严谨与抽象。譬如“韩延寿巧断争田案”中的“县官误解风土”,某郡太守向一县官问话:“此地风土如何?”县官不知道“风土”指的是风俗习惯,于是答道:“风不大,土沙也不乱飞。”太守又问:“黎庶还好吗?”县官更不懂“黎庶”指的是老百姓,回答说:“梨树今年开花少,估计要减产。”看似闲笔,实则暗合执法施政必须考察风土民情的道理,让读者在会心一笑中领会中华法系的吏治知识。



